第五章 教学工作


   教学为中心,这是办学的永恒主题。因此,要努力逐步实现"办学有特色,教学有特点,学生有特长"这一目标。
   第四十七条 教师要树立"三面思想"。
   1.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使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都得到和谐的发展。
   2.面向全体学生,力争各层面的学生素质都得到提高。
   3.教师对学生要全面负责,在教学中,教师要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,基础知识与发展智能的关系,理论与实践的关系,课内与课外的关系。
   第四十八条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,认真研究《考纲》和《样题》,真正领会其精神,加强辅导,使教师懂得教什么,怎样教;学生知道学什么,怎样学,并通过"试验课"去实施,去推广。
   第四十九条 抓好备课、上课、辅导、批改作业和复习考试这教学常规的五个环节。
   第五十条 坚持课堂、单元、年级的"三过关"。
   第五十一条 加强基础知识、基础训练、基本技能的"三基"教学。
   第五十二条 加强学法指导,强调分期、分段、分点逐一落实;还要严格抓好预习、听课、作业、复习、考试这五个环节。
   第五十三条 优化课堂教学,每节课要有明确的要求,要体现一课一法,一课一练;一课一得的原则,并考虑学生的实情,选择适当的教法,提高教与学的水平。
   第五十四条 练习要优化,内容力求"准"、"精"和"实";形式要多样,力求做到"活"、"多"和"新",进而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。